为切实提高我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数据精细化管理,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,根据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、湖南省财政厅转发《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<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(试行)>的通知》(退役军人办发〔2021〕34号)文件精神,每年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开展确认工作,2025年按照上级部署,9月至12月份为集中确认阶段,经多方联系,截止目前,已超过60日,仍有部分优抚对象(名单附后)未进行年度确认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自2025年12月起,停发未进行确认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相关待遇(其中:李毅自2023年以来一直未确认,已于2023年12月停发抚恤补助金;丁乐谦自2024年以来一直未确认,已于2024年9月停发抚恤补助金)。
2.停发抚恤补助金后,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可重新申请恢复发放,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,自重新确认取得待遇资格后,从当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和相关待遇,停发的抚恤补助金不予补发。
为保证优抚对象的待遇正常享受,请未确认的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见公告后,尽快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所在乡镇(街道)退役军人服务站取得联系,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确认。
联 系 人:王海林(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)
联系电话:0731-52581116
附:
未进行年度确认且无法联系的优抚对象人员名单

湘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2025年12月1日
责编:谭力彰
来源:湘乡市融媒体中心